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工作动态 >>公告通知 >> 忻州市文明办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

忻州市文明办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情况报告

忻州市文明办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情况报告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0915日至1215日对市文明办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11月22召开专题会议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立即召开室务会议研究部署,按照提升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领导班子对存在问题、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认识和态度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市委第巡察组对市文明办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市文明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01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室务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一)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方面有差距,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1、在学通弄懂做实上有差距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市文明办自组建以来,未能很好地发挥领导班子中心组作用,自我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形式主要是通过市委宣传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和市委宣讲团的宣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及时转化为指导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思考和具体举措不多。

整改措施: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

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已召开领导班子理论(扩大)学习活动10余次,学习研讨活动3次。认真研讨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暨文件精神。并要求每位党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撰写了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2)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有一定差距。未能很好地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与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进行融会贯通,落实上还不够扎实,在部署各县(市、区)文明办学习“精神”上不够有力,对各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文明村(镇)创建以及基层以移风易俗为重点的基层文化等工作指导不及时。

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召开一次全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培训会,提高业务素能;召开一次全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经验交流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重点在提升创建质量上下功夫。

进展情况: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2021年底全市市级以上文明乡镇比例达到50%以上;市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到15%以上。拟定下半年召开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经验交流会。

(3)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的氛围没有全面形成。市文明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对《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的基本知识不能做到了如指掌。

整改措施:每周一下午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着重加强《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并不定期考察全办党员干部对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办干部集体学习20余次;2020年10月26日下午,市文明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2020年12月15日,忻州市文明办召开集体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并对全办党员干部的党务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季度考核。

2、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

(1)督查检查不到位。虽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核,但督查检查跟踪问效的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市文明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规定,每半年由各分管领导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进展情况:制定出台了《市文明办2021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准备在6月初召开全办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汇报并部署意识形态方面的各项工作。

(2)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文件表述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文件签发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杜绝形式主义的发生。

进展情况:重新制定出台了市文明办收文与发文制度,并经室务会讨论通过后印发到各科室,严格执行文件签发各项规定。

(3)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不够突出。真正深入市民当中面对面辅导、解读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次数不多,宣传手段单一。

整改措施:要求各科室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各自工作领域加强分类指导,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有礼忻州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开展好道德模范和“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宣传工作。

进展情况:截止目前,2021上半年“忻州好人”的评选工作和“新时代好少年”的选树宣传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2021年7月底前完成;2021年4月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走进街头和社区,与市民广泛交流,深入了解和调研了目前创文工作方面面临的疑难问题,并为广大市民朋友解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创文期间对市民宣传力度不大,对外宣传渠道不广、特色主题不突出,没有很好地探索出适合我市的网络宣传和管理方法。

整改措施:丰富宣传活动的形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平台、文明网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已在文明忻州微信公众号上开展文明书屋、幸运打卡、“学雷锋 我接力”、“植树节小知识科普”、“猜灯谜”等多个文明创建活动;在忻州文明网上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道德模范”、“培育少年美德”等多个文明创建专栏。通过积极运用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有力地拓展了我市文明创建的宣传渠道,突出了主题特色。

(5)部分文件因人员调整未及时更新。2017年印发的市未成年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文件中,部分成员已退休或调岗,未作调整。

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对所有文件“回头看”,对涉及人员调整的进行重新发文;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成员名单,印发正式文件。

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市未成年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文件初稿已经拟好,待文明委领导批复后即可发文。

3、贯彻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

(1)工作站位不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强。在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中,仅满足于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忻州实际超前谋划、提前准备方面考虑不充分,存在被动落实任务多,超前参谋谋划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超前谋划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全办干部群众积极性,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献言,同时走出去,引进来,借鉴全国各地文明创建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

进展情况:已于2月初完成了《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文明办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忻市文明办【2021】1号)文件的制定与印发;在2020年4月下旬由市文明办主任葛小树带队前往安徽宣城实地考察学习文明城市创建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取得丰硕的成果。

(2)存在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在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和做好“六稳、六保、六新”方面,只是做到了精神传达,没有做到研究贯彻。

整改措施:召开会议对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和做好“六稳、六保、六新”方面进行研究部署,拿出具体措施。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3月底前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和做好“六稳、六保、六新”相关精神,并结合文明创建的实际工作,对下一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四为四高两同步”和“六稳、六保、六新”相关精神有效结合做出安排部署。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不扎实。市文明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清单汇总,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表述不准确、语句不通顺,整改时限随意性大,单位整体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不明晰。

整改措施:重新修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清单,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保证整改到位。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相关清单修订工作。

4、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够有力

(1)文明单位创建的动态考核机制、体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忻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考核机制,完善文明单位退出机制。

    进展情况:已制定出台《忻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考核机制》,并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了“回头看”。

(2)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工作不扎实,主要通过微信群上报掌握,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督导检查指导工作较少,“一约四会”未按要求实现全覆盖。

整改措施: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为牵引,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力度,不定期对全市各县(市、区)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加大对“一约四会”督促指导力度。

进展情况:已对静乐、宁武、岢岚、保德、原平、神池、五寨、忻府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全年计划完成调研至少2次。到2021年12月底前实现“一约四会”全覆盖。

(3)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惯性思维。在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方面缺乏有效措施。

    整改措施:加强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四位一体”育人体系。

进展情况:已出台《忻州市202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7月底前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会。

5、执行制度不严格。

(1)存在文件传阅不规范。部分文件领导未做任何批示,没有传阅人签字,也没有处理结果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文件传阅及收发文各项制度,规范文件传阅。

进展情况:立行立改。
(2)会议记录不完整。支部会议未按市直工委有关要

求进行记录,多次出现缺少会议时间、主持人、参会人、记录人的情况。

整改措施:按要求补齐会议时间,主持人等要素,规范支委会会议记录。

进展情况:已按要求补齐相关要素,并坚持执行,立行立改。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很到位,抓党风廉政工作不够扎实

1、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氛围未全面形成

(1)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决策范围存在随意性;有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记录人康强发表意见的记录。

整改措施: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进展情况: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并在室务会议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党建基础较为薄弱

(1)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不及时

整改措施:向市直工委上报支部委员增补名单和请示,召开党员大会增补支部委员。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3月底召开了市文明办一季度党员大会,完成了支部委员的增补工作。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制定详细2021年度党建工作进度表,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2月底前制定了全年的党建工作进展表;截止目前召开了4次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并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课宣讲活动。

(3)开展党建工作不严肃

整改措施:经支委会会议讨论,结合实际出台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确保突出工作重点。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3月底前出台了《忻州市文明办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

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1)存在部分文件不批示、不传阅的问题

整改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及时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暨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文件批示传阅制度。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3月底前出台了《忻州市文明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计划在5月中下旬召开市文明办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单位成立至今,未按要求出台“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整改措施:制定市文明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了“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的措施及时限

(1)进一步加强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利用好每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全办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整改时限:全年坚持

整改部门:市文明办综合科

整改责任人:葛小树、石培银、刘思源

(2)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6月底前召开一次全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培训会,提高业务素能;11月底召开一次全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经验交流会。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整改部门:市文明办一科

整改责任人:葛小树、石培银、赵渊

(3)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市文明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规定,每半年由各分管领导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部门:市文明办综合科

    整改责任人:葛小树、石培银、刘思源

(4)进一步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开展好道德模范和“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宣传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7月底前

    整改部门:市文明办二科

    整改责任人:葛小树、路效捷、李晓敏

(5)进一步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力度。不定期对全市各县(市、区)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加大对“一约四会”督促指导力度。

整改时限:全年坚持

整改部门:市文明办一科

整改责任人:葛小树、路效捷、赵渊

(6)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及时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暨文件精神。

  整改时限:全年坚持

    整改部门:市文明办综合科

  整改责任人:葛小树、石培银、刘思源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6号   邮政编码:034000

seo seo